嫌排隊太長,男子竟偷走他人剛買的肉圓等女兒回娘家吃飯。結(jié)果貪小失大,女兒還沒到家,民警就找上了門。最后,男子因為價值40塊的肉圓,被行拘5天。
11月29日10時許,市民王先生來到普陀公安分局宜川新村派出所報案,他放在自行車車筐內(nèi)的2盒肉圓被盜。原來,當日一早,王先生來到延長西路上的某菜市場排隊購買肉圓。他買好肉圓后,隨手將肉圓放在自行車車筐內(nèi),接著去沿街的另一家店鋪買菜。不料,短短幾分鐘后,車筐里的肉圓就不翼而飛。雖然這點肉圓價值不大,但是一想到自己剛剛排了那么久的隊才買到,實在氣不過的王先生最終選擇了到派出所報警。
小案涉及大民生。警方接報后即開展相關(guān)調(diào)查。民警通過調(diào)閱公共視頻,結(jié)合現(xiàn)場走訪,很快發(fā)現(xiàn)當王先生進入店鋪后,在其自行車附近出現(xiàn)的中年男子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一路循線追蹤,民警很快就掌握了陳某的活動范圍。當日13時40分許,民警在柳營路某小區(qū)內(nèi)將嫌疑男子陳某成功抓獲,并在其家中找到了報警人被盜的肉圓。
到案后,陳某如實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盜竊他人自行車車筐內(nèi)肉圓的違法事實。原來,當日上午陳某到延長西路上的某菜市場準備購買肉圓回家吃飯,見隊伍較長,不愿排隊的他便將賊手伸向了他人車筐內(nèi)的肉圓。而這,已不是陳某第一次伸出賊手。5 年前,他就因貪小,順手牽羊盜竊他人物品的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guān)行政處罰。
目前,違法行為人陳某因盜竊的違法行為已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外出購物時,要盡量將自己隨身物品始終控制在自己視線范圍內(nèi)。特別是騎車出行時,如果人要暫時離開自行車,要及時將車筐中的財物取出隨身攜帶,以免讓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機。如若發(fā)現(xiàn)財物被盜,請及時報警。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趙祎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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