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江蘇沭陽縣發(fā)生了一件令人惋惜的傷害案件:一名8歲女童在路邊休息時被一顆突然飛來的鋼珠擊中,致左眼眼球破裂失明。而肇事者,是兩名騎電動車路過的13歲左右的男孩,由于兩名男孩未達刑責年齡,警方不予立案。這一案件引發(fā)了輿論廣泛關注。
監(jiān)控視頻顯示,事發(fā)地點位于兩條鄉(xiāng)間道路交會處附近,受害女童跑累了就蹲在地上休息,約30秒后,伴隨著一聲尖叫,有兩名男孩騎電動車快速從遠處駛入監(jiān)控畫面,坐在后座的一名男孩還曾回頭朝后看去。受害女童的母親司女士稱,持彈弓打傷女兒眼睛的,就是那兩名騎電動車的男孩。
事發(fā)后,受害女童的母親司女士將女兒送往江蘇省人民醫(yī)院救治,通過手術,醫(yī)生從女兒眼中取出一顆直徑8毫米左右的鋼珠。根據司女士提供的病歷顯示:女童左眼球破裂傷,左眼玻璃體切除硅油充填狀態(tài),左眼盲,并提示其目前左眼眼球萎縮,需再次手術可能。受害女童的母親司女士表示,由于事發(fā)后兩名男孩自行離開了,通過多方打聽,她才找到騎電動車的兩名男孩中的其中一人,但一開始那名男孩一直不承認。她報警后,那名男孩才到派出所坦白事實。
根據沭陽縣公安局提供的司法鑒定結果顯示,女童左眼部的損傷,初評構成輕傷二級。不過,警方告訴司女士,由于行為人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司女士告訴記者,警方到現(xiàn)在都沒有明確告知兩個男孩的具體年齡,只知道他們今年小學剛畢業(yè),而事發(fā)至今,兩名肇事男孩的家長并未主動協(xié)商此事和道歉,治療費已超4萬,也都是自己墊付的。司女士說,警方跟她說,如果對該鑒定意見有異議,可以提出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的申請。所以,目前已要求對女兒傷情重新進行鑒定,并考慮找律師對肇事者提起訴訟。
對于肇事者的具體年齡,我們期待公安機關更權威的信息通報,如果按照現(xiàn)在媒體報道的年齡在13歲左右,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呢?
我國刑法規(guī)定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是12歲。對于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從這一點來看,當?shù)鼐讲挥枇傅臎Q定,或許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但是,不予立案并不代表這種行為社會危害沒達到犯罪的程度,因此案件不應該就此結束。
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田相夏就指出,這一事件雖然不能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但相關的矯正教育不能少?!额A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確規(guī)定:“未成年人實施刑法規(guī)定的行為、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經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币虼?,公安機關可以把這兩個孩子送到專門的學校去進行專門的教育,比如批評訓誡等一系列措施,要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且不能再犯。
那么,案件發(fā)生之后,針對兩名肇事者的專門矯治教育,有沒有開展?還是在得知兩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之后,就直接“放人結案”了?對于受害者及家屬來說,應該要有個交代。
田相夏同時表示,在這一事件中,男童雖然免予刑事責任,但他的父母作為男童的監(jiān)護人,要切實承擔起監(jiān)護責任,在這起事件中,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女孩治療的費用以及其他經濟補償全部承擔,還應帶孩子上門道歉,起到訓誡作用。對于一些家長長期對孩子監(jiān)護缺失的,相關部門可對家長開展批評教育,幫助、監(jiān)督他們對孩子承擔起監(jiān)護責任。而公安機關對于類似的案件也不能一推了之,要責令肇事未成年人的家長到場、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并積極引導雙方協(xié)商解決問題。
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處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項時,應當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yōu)先保護。但是縱觀近年來不少涉未成年人案件,不僅施害者是未成年人,受害者同樣是未成年人,他們更應該得到特殊和優(yōu)先的保護,這才是法律的應有之義。
(看看新聞Knews編輯 彭曉燕 陳昱卉 翟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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