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自稱為“職業(yè)催債人”,受雇于某些金融機構和放貸者,用各種辦法催債討債。楊某的討債手段充斥著暴力、威脅,討債過程欺壓百姓,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楊某與其雇主祁某因惡勢力行為站上了法院被告席。
案件回放
催債人互毆致人傷殘
馬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因經(jīng)營周轉需要資金,馬某找到放貸者祁某和王某分別借款數(shù)十萬。到期后,因馬某無力償還,祁某和王某便托人幫忙催款。
某日,祁某糾集楊某等一撥人找馬某催討欠款,恰巧王某也找來一撥人催款。令人意外的是,祁某與王某沒有與馬某發(fā)生摩擦,兩撥催債人卻因為債務的償還順序起了爭執(zhí),上演了全武行。結果雙方各有損傷,王某方一人的手包還被祁某一方拿走。
第三天,雙方約定在徐匯區(qū)某路口見面歸還手包,雙方碰面時,楊某、祁某一方二話不說,拿起砍刀砍向王某等人。追砍中,王某一方有人被砍至手指骨折,經(jīng)鑒定構成輕傷二級。
非法拘禁債務人
為了索取債務,楊某要求馬某去酒店商談還款事宜。馬某無奈,去酒店開好了房間。沒想到,楊某與同伙到賓館后,不僅催要欠款,還要求馬某拿出更多的錢。馬某拿不出,楊某便安排同伙拿走馬某的手機,將馬某拘禁起來并輪流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第二天中午才允許其回家。
弓弩飛射寶馬車
楊某除為祁某暴力催債外,還受雇為一家公司賴賬。某日,該公司債權人徐某駕駛一輛寶馬汽車依約至某路口與楊某等人商談債務事宜。臨近目的地,徐某在車內(nèi)瞥見楊某方人多勢眾且氣勢洶洶,便掉頭離開。楊某發(fā)現(xiàn)徐某駕車駛離后,立馬糾集人手帶上事先準備好的弓弩追趕。追逐中,楊某等人用弓弩射擊徐某駕駛的寶馬車,導致車門面板受損。經(jīng)鑒定,車損價值1.2萬余元。
法院判決 兩被告人均獲刑
6月29日,徐匯法院開庭對楊某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罪案,祁某尋釁滋事罪案進行宣判。
經(jīng)審理查明,楊某與人結伙,在公共場所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破壞社會秩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且屬惡勢力犯罪,應予兩罪并罰。祁某與人結伙,在公共場所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屬惡勢力犯罪,應予處罰。
根據(jù)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徐匯法院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祁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陳敏佳 張超 實習編輯:陸熠)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