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昨晚11點正式生效,銅鑼灣今日(1日)中午有人聚集,香港警方首次舉起紫色的旗警告,并于一男子身上搜出“港獨”旗幟,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
今日下午,有超過200人在香港銅鑼灣聚集,試圖舉辦集會及游行。對于這一集會及游行的請求,警方早前已明確反對。對此,香港警方迅速出動,于下午1時左右首次舉起紫旗發(fā)出警告。
在行動中,警方在百德新街截查一名男子時,在其背囊中發(fā)現一面“港獨”旗,隨后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將他拘捕,該男子成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后,首名被捕的人士。
6月30日晚間11時,香港國安法刊憲公布,正式生效。香港警方設立了專門處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部門,并對相關事項做出最高級別部署。香港警方嚴正警告,揮“港獨”旗、標語,叫“港獨”口號或涉播“獨”演講,無論明示、暗示,都會觸犯香港國安法,警方無須事先警告,即可采取行動、果斷執(zhí)法。警方還表示,由于法例的主題是維護國家安全,上述行為若包含“臺獨”等分裂字眼,同樣犯法。
據了解,香港警方在執(zhí)行任務時,會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不同級別的警告,之前警方的警告旗有藍色、橙色、紅色和黑色。香港國安法出臺后,警方增加了新的警告旗,旗幟為紫色底,上面分別用中文和英文寫道:這是警方發(fā)出的警告,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幅,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等意圖,有可能構成香港國安法的罪行,你們可能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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