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家中兄弟姊妹5人,4個兄弟,1個妹妹。有四個哥哥的王阿姨,從小就自帶四個護花使者。
可是,這個從小被人呵護長大的妹妹卻生了病,而且越來越嚴重,至于是哪方面的疾病,在此我們?yōu)榱吮Wo王阿姨的隱私,暫且不說。但可以告訴大家的是,2019年5月,王阿姨被徐匯法院宣布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王阿姨結婚已經30多年,結婚前,單位給她分了一套房子,雖然只有20多個平方,但是按當時的情況來說,很難得了。
王阿姨的哥哥王先生說,這是因為自己家里住房困難,妹妹單位領導照顧她。因為有房子,所以即便王阿姨生病,也不乏人求娶。經人介紹,王阿姨和朱某結婚了。
但是兩人關系并不好,王阿姨生下女兒小朱后,病情加重,生活無法自理。之后她的父母和哥哥就把她接回娘家。
小朱則是跟著父親朱某生活,一直住在王阿姨的那套房子里。這樣的情況持續(xù)了30年。據王家人說,朱某和王家關系很差,30年來對王阿姨不聞不問,也從來不登王家的門。只有小朱每月到王家去,找媽媽拿生活費。
但是朱某對小朱有規(guī)定,到王家只能叫聲“媽”,多的話一句不能說,拿到錢就走,不然回去就是一頓打。既然關系如此惡劣,朱某為什么不提離婚呢?
時間到了2016年,情況出現(xiàn)了變化,小朱在工作時突然暈倒,經過診斷,她患上了和母親同樣的疾??!需要定期去醫(yī)院看病,每次都是朱某陪同。看到這種情況,心疼外甥女的王先生提出,將王阿姨名下那套租賃房買下來。
按當時的政策,買下產權只需要1.8萬元,非常劃算。而且那套房子在5樓,老公房,沒電梯,對經常要外出就醫(yī)的小朱來說很不方便,買下產權之后就可以置換了,如果能夠換到一樓就很方便了。
至于置換的差價,小朱的舅舅王先生答應,他來出。但是小朱的父親——朱某不同意!
大舅子貼錢送房子,妹夫死活不肯,這是鬧的哪一出呢?原來問題出現(xiàn)在房產證的名字上。王先生認為只上王阿姨和外甥女小朱的名字,生病的人需要保障。朱某則表示不寫他的名字,就什么都別談。
考慮到這么多年來朱某的表現(xiàn),王先生一百個不放心,在他看來,朱某結婚是為了房子,多年來不離婚也是因為房子。對王阿姨的婚前財產尚且如此,加上名字變成共同財產那還得了!
兩家人談了兩年,事情就僵持了兩年。到2019年初,朱某干脆一走了之,女兒也不管了,躲起來誰都不理。王先生氣得不行,只得將外甥女也接到家里來照顧。小朱說,到舅舅家后,她的心理輕松了不少,性格也開朗了些,病情也比較穩(wěn)定了。
之后王先生去法院起訴,希望自己來當妹妹的監(jiān)護人。法院經走訪了解到,多年來朱某確實未盡到照顧王阿姨的義務,而且目前還躲了起來,于是指定王先生和弟弟,一同擔任王阿姨的監(jiān)護人。
判決生效后,王先生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朱某支付妹妹從1991年至今的撫養(yǎng)費,每月3000元。這下,恐怕朱某是躲不了。這起案件將在明年3月開庭審理。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陳敏佳 錢浩明 實習編輯:霍慧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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