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南華早報》26日消息,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已經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以獲取匯豐銀行有關其引渡案的相關文件。
報道援引法庭文件稱,上述針對匯豐銀行的申請于2月25日提出,香港高等法官將于3月12日閉門審理孟晚舟的申請。
本月12日,孟晚舟的律師還向倫敦高等法院提出申請,以獲取匯豐銀行賬簿等關鍵文件。華為此舉意在證明,美方指控孟晚舟“隱瞞”華為與香港星通技術有限公司關聯(lián),誤導匯豐銀行繼續(xù)向華為提供服務的情況不屬實。BBC稱,這是華為試圖阻止孟晚舟被從加拿大引渡到美國的努力的一部分。
據(jù)人民日報客戶端去年7月的報道,美國此前向加拿大法院提交的《案件起訴記錄》稱,孟晚舟對匯豐“隱瞞”了華為與香港星通技術有限公司(簡稱香港星通)的關系,“誤導”匯豐繼續(xù)向華為提供銀行服務,匯豐因此違反了美國對伊朗制裁法案,面臨民事和刑事罰款的“風險”,孟晚舟對匯豐構成“欺詐”。
此案“唯一關鍵證據(jù)”,是孟晚舟交給匯豐的一份PPT文件。在公開的材料中,包括PPT全文,以及匯豐與華為的業(yè)務郵件記錄。
但實際上,匯豐假稱不清楚華為與香港星通的關系,這是公然撒謊。香港星通是華為在伊朗地區(qū)的合作伙伴,二者關系脈絡清晰。華為曾持有香港星通的股份,孟晚舟也短暫擔任過該公司的董事。但是,2007年,華為就出售了所持有的香港星通股份,2009年4月,孟晚舟辭去該公司董事會職位。此后,雙方保持正常業(yè)務往來。匯豐始終知道華為的伊朗業(yè)務。2010年,涉及三方往來郵件證明,匯豐完全知曉華為與香港星通的關系。從華為發(fā)給匯豐的香港星通2009/2010財報可知,匯豐完全了解香港星通在伊朗的業(yè)務情況。
《衛(wèi)報》還援引孟晚舟律師的說法稱,提交給匯豐銀行的PPT經過了編輯,目的是讓人覺得她歪曲了華為與星通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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