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徐先生向看看新聞Knews反映,說今年5月份,他參加了北京美景假期國際旅行社上海分公司組織的歐洲游,可說好的郵輪行程卻發(fā)生很大的變化。 徐先生說,這突如其來的變化不僅造成游客一路折騰,行程也大大縮水。接到投訴,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浩亮展開了調查。
徐先生說,他參加的歐洲多瑙河郵輪游是由北京美景假期國際旅行社上海分公司組織的,費用為17800元。按照行程單是從北京飛捷克首都布拉格,再驅車前往帕紹登船,隨后沿著多瑙河游覽梅爾克、維也納、布達佩斯、布拉迪斯拉發(fā)、杜倫施坦后,再回到帕紹,任何乘車回布拉格,再飛北京。然而,行程剛開始就發(fā)生了變故。
徐先生:“第一天到達布拉格以后,行程完全變掉了,他們直接坐大巴車,坐了11個小時,把我們從布拉格一直坐車坐到匈牙利的布達佩斯,而且當時他們的領隊和地陪導游都找不到布達佩斯船碼頭,一直把我們帶到了布達佩斯的飛機場,我們都莫名其妙?!?/p>
直到當地時間晚上8點,大家才到了船碼頭,原來說好的"海盜號"郵輪,也變成了其它郵輪。最關鍵的是,行程大大縮水了。
徐先生:“在多瑙河一個來回的行程,變成了單程的從布達佩斯坐船坐到帕紹。我們在當時也只能跟著他們走,因為我們當時在國外根本就沒方向?!?br/>
回國后,徐先生馬上與旅行社理論。徐先生要求賠償總價的20%,但對方表示,行程變更是因為原來訂好的郵輪發(fā)動機壞了,屬于不可抗力,最多賠償一千多元。
徐先生:“不算不可抗力,我認為既然行程打對折了,我提出賠償20%是合理的?!?br/>
對此,北京美景假期國際旅行社上海分公司的谷先生在電話中表示,他們愿意進行適當補償,但無法滿足徐先生的過高要求。
谷先生 北京美景假期國際旅行社上海分公司郵輪負責人:“我們有責任,也承認給他一定的補償,也到旅游局進行了處理,但他不聽,必須按他的說法,按照總費用20%計算,一兩萬元20%就是4000元,改變行程也就是船改變行程而已,但你機票坐了對不對,歐洲你坐十幾個小時往返機票就是7000多元,你這不能計算在里面對不對?!?/p>
對此,上海市捷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胡玥認為,行程單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存在一定的違約責任,消費者可以主張賠償實際損失,也可以要求減少相應的對價;而郵輪發(fā)動機損壞,并不是不可抗力,旅行社可以先賠償消費者,隨后向郵輪公司索賠,因為
旅行社和外方郵輪公司之間一般是有合同的,外方由于沒有正常提供船只必要保障,導致旅行社的損失,旅行社可以根據合同,向外方提出相應的法律主張。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浩亮 唐曉蒙 實習編輯:陳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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