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柳州市民劉女士找到記者說,2018年她就離婚了,孩子歸她撫養(yǎng),可從2019年起,前夫陳先生就不再支付小孩的撫養(yǎng)費,這讓她身心俱疲。
劉女士說,2005年,她結識了出租車司機陳先生,結婚后沒多久,當初的甜蜜就被雙方不同的價值觀以及生活方式消磨殆盡。而更讓她和孩子承受不住的是對方暴虐的性格。之后第三者的出現(xiàn),徹底壓垮了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
劉女士說,2018年8月,她跟陳先生協(xié)議離婚。按照當時的雙方約定,兩個兒子的撫養(yǎng)權歸劉女士,陳先生要給每個兒子每月支付生活費750元,直至他們完成學業(yè)。但從2019年開始,陳先生就沒有支付撫養(yǎng)費了。去年,劉女士的兩個兒子將陳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按照離婚協(xié)議支付撫養(yǎng)費。雖然法院判決孩子勝訴,但陳先生名下既無資金,也沒有房屋、車輛等不動產,法院執(zhí)行遇到了困難。劉女士說,現(xiàn)在她已身心俱疲,無力繼續(xù)追討。因此希望兩個兒子能夠與前夫斷絕關系,從此兩不相欠。
隨后,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陳先生。在電話中,陳先生否認自己有消費購物行為,并表示自己已經下崗,真的沒有錢。而對于劉女士希望兩個兒子今后將不對他履行贍養(yǎng)的義務,陳先生不以為然。
就這事記者咨詢了律師,葉律師說,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贍養(yǎng)與撫養(yǎng)關系,是基于血緣關系產生的,劉女士的想法,法律是不支持的。律師說,如果劉女士要繼續(xù)追討孩子的撫養(yǎng)費,可以向法院申請將陳先生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高消費并進行懸賞。
(素材來源:廣西臺新聞中心 編輯:祝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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