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吉林高速公安松原分局民警巡邏至松花江大橋時發(fā)現(xiàn)橋上有一男子竟將釣魚竿支在橋旁護欄邊悠閑垂釣,此時該男子身后過往車流較大,十分危險。
民警立即下車,在做好防護后上前了解情況,男子表示自己是一名垂釣愛好者,平日常在橋下釣魚,今日突發(fā)奇想把魚竿架到高速公路橋上,本想自己圖個省心,熟不知反倒讓民警操心了!
男子主動承認錯誤,民警向其做出警告。由于高速公路車流較大,民警駕駛警車將該男子帶離高速公路。途中,民警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該男子表示“今后將吸取教訓,不再犯這樣的糊涂?!?br/>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可處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吉林高速交警 編輯:白白)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