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嘉定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被告人董某、湯某等五名“套路貸”犯罪集團的主要分子和骨干分子進行審理。這是嘉定區(qū)內(nèi)首起涉“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據(jù)悉,該案為上海市嘉定區(qū)首起涉“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被告人董某、湯某糾集顧某某、葛某、裴某等15余人,共同組成一個以嘉定區(qū)某咖啡館等場所為據(jù)點、對外實施“套路貸”犯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自2017年起作案次數(shù)高達10余次。上海嘉定檢察院于5月17日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上海嘉定法院于6月10日對該犯罪集團的10名從犯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由于該案涉案人數(shù)眾多,案情復雜,上海嘉定法院刑事審判庭在案件開庭審判前召開庭前會議,就與審判相關的程序性事項及在案證據(jù)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并就雙方的一致意見和爭議焦點進行了歸納,并做好庭審預案,確保案件審理順利進行。
為加大對黑惡犯罪勢力的打擊力度,加強社會公眾對“套路貸”犯罪的辨別認知能力,上海嘉定法院還特別邀請了嘉定區(qū)金融辦、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及南翔鎮(zhèn)、馬陸鎮(zhèn)、新成路街道等工作人員、居民代表及電視媒體參與旁聽庭審,以案釋法,擴大宣傳廣度,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對不良金融貸款的甄別抵制能力和風險防范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起,被告人董某與被告人湯某采用支付固定“工資”及“提成”的方式,糾集他人各自形成兩支較為固定的非法放貸團伙,在上海市嘉定區(qū)從事非法放貸活動。2017年下半年,董某和湯某經(jīng)合謀,將各自的放貸團伙合并,共同組成一個以嘉定區(qū)某咖啡店等場所為據(jù)點,對外實施“套路貸”犯罪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以民間借貸行規(guī)為由誘騙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金額借條,并通過虛走流水的方式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全部虛高借款金額的假象,隨即以“違約金”、“保證金”、“看房費”、“平臺費”、首月利息等名義收回部分款項,并扣押部分被害人身份證、房產(chǎn)證及車輛等。被告人裴某、仲某系貸款“中介”,負責介紹“客戶”至董某、湯某處借款。董某等人采用提前要求被害人還款、違背承諾拒絕被害人付息延展借期等多種方式要求被害人歸還借條所列金額,或以被害人無力支付月息為由,反復通過銀行走賬的方式,惡意壘高借條金額,后在被害人無力償還上述虛高借款的情況下,采用言語威脅、上門滋擾、非法拘禁、暴力毆打、跟蹤貼靠等方式逼迫被害人按虛高金額的借條還款。
自2017年起,以董某、湯某為首的該犯罪團伙作案次數(shù)高達10余次。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董某、湯某等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務,多次以借貸為名,以暴力或“軟暴力”威脅、非法拘禁等手段對他人進行恐嚇,迫使他人交付財物,應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及非法拘禁罪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被告人董某、湯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本區(qū)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集團。
上海嘉定法院表示,將根據(jù)中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工作要求,堅決壓實政治責任,強化職責擔當,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通過審理案件,依法從嚴懲處涉黑涉惡犯罪分子,有力震懾和精準打擊轄區(qū)內(nèi)的黑惡勢力犯罪。
嘉定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滕繼紅介紹:“我們在審理這起案件中重證據(jù)講事實,嚴把法律適用關。而且從法院審判角度來說,我們要加大對這些犯罪分子打擊的力度。要把他們打財斷血,讓他們不僅依法受到法律的嚴懲,而且從經(jīng)濟上不讓他們得益?!?/p>
中央掃黑除惡第16督導組第7下沉小組在嘉定區(qū)人民法院對庭審進行了現(xiàn)場督導。由于涉案人數(shù)眾多、案情復雜,本案將擇期審判。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毛鴻仁 編輯:朱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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