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無錫坊前派出所接到張先生的報警,說自己被騙了28萬,而騙他的男子是張先生在乘坐高鐵時認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9月初,張先生乘坐高鐵前往合肥,在列車上他結識了坐在旁邊座位的男子丁某,丁某自稱是某公司的高級領導,最近想要采購一批新能源車輛。
而張先生說自己是一家中介公司,可以介紹出售一批新能源車。丁某聲稱,公司需要310輛新能源車,總共價值3200多萬元,雙方互留電話號碼之后,就一直保持聯(lián)系,并進行商務洽談。
為簽訂新能源車合同,張先生和丁某先后四次去了重慶,第四次去重慶的時候,終于把這張新能源的合同簽訂成功了。
在簽訂合同前,丁某說因為這是一張大單子,如果能夠順利簽約,張先生后期需要支付一筆28萬的好處費。張先生信以為真,先后兩次轉賬給丁某28萬元。
沒多久,張先生前往丁某的公司詢問,結果被告知公司根本就沒有丁某這個人,此時張先生知道被騙趕忙報了警。民警通過縝密偵查,于11月底在某賓館內(nèi)將丁某抓獲。
經(jīng)審查,犯罪嫌疑人丁某其實是一名外賣小哥,在高鐵上認識張先生后,就萌生了詐騙的念頭。
據(jù)了解,丁某在2018年上半年,自己也被騙了一筆錢,并且這個案子沒有破,可能心生報復。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來源:無錫新聞 實習編輯:朱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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