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坦洲鎮(zhèn)十四村網髻路附近,發(fā)生了一起故意損害他人財物的惡性事件,男子梁某駕駛一輛挖掘機,將停在路邊的兩輛小車砸爛,造成非常的損失,當時的現(xiàn)場是怎么樣的?梁某為什么又要這樣做呢?一起看看。
從監(jiān)控視頻當中可以看到,一輛挖掘機正對一輛銀色小車進行破壞,挖掘機的鉆頭一下子鑿穿小車頂部,然后不斷反復翻側小車,還波及了旁邊的一輛黑色小車,而停在對面的一輛白色小車看到這種情形,加速離開了現(xiàn)場。據坦洲公安介紹,視頻中的一幕發(fā)生在8月6日的凌晨5點左右,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暈暈乎乎地來到事發(fā)的地方。
辦案民警解釋說:“喝醉酒了,就踢其他的圍欄之類那些東西,之后就見到一輛挖掘機,首先就爬上那輛挖掘機那里,爬上那個就是挖掘機那個機械臂,爬上最高點的時候,又下到駕駛位那里,隨后從機械臂下來到地面,隨手拿了一塊磚頭,將挖掘機駕駛室的窗砸爛了。”
車里有備用鑰匙,男子爬進去后,由于是第一次駕駛,他慢慢搗鼓下,就破壞了附近的兩輛小車。而這個時候已經早上6點左右,很多人都在上班了。
隨后公安接到街坊報警,立即前往現(xiàn)場,將挖掘機上的男子控制并帶回派出所。
經審訊,男子姓梁,今年28歲,貴州人,平時在工地開工,事發(fā)前梁某與幾位朋友吃宵夜,他為什么會做出這樣瘋狂又令人匪夷所思的舉動呢?
辦案民警說:“8月6日的凌晨3點多,他跟朋友去吃宵夜,喝醉酒之后可能中途發(fā)生了一些吵架口角,然后就氣憤想找點地方發(fā)泄,之后就看到挖掘機那里,剛好臨時起意?!?/p>
記者在事發(fā)現(xiàn)場看到,當時被挖掘機所破壞的其中一輛小車,它的右邊門板和玻璃都是全被破壞了,現(xiàn)在用一塊塑料袋蓋著,整輛車基本上是用不了。而且記者發(fā)現(xiàn)在這輛車旁邊,有一個高壓配電箱,如果當時那名男子駕駛挖掘機破壞了這個配電箱,后果將會不堪設想,所幸整個事故沒有人員傷亡。
梁某對自己破壞他人財物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而被損壞的兩輛小車由于已達到無法修復的程度,車主將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同時警方提醒,街坊在酒后要保持理智,一旦發(fā)生類似的事件,將會面臨法律的嚴懲。
(來源:廣東新聞 實習編輯:韋舒佳 責任編輯:曾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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