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大隊民警在瀘溪縣民族幼兒園附近執(zhí)勤時,一個身著格子襯衫的三輪車司機進入視野,咦,這個人怎么看起來有點眼熟。
突然,執(zhí)勤人員小陳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立馬將三輪車攔截:“您好,請停靠路邊,配合一下進行酒精測試。到底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小陳素日閑暇愛刷抖音,當日午休時,剛好刷到身著格子襯衫的司機發(fā)的一條和好友聚餐的抖音,而桌面上赫然擺著幾瓶白酒。
真是無巧不成書,沒錯,司機正是發(fā)抖音的那個格子襯衫大哥。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酒精含量為72 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司機一臉不相信,一直嘟囔著怎么就這么巧呢?得知小陳從抖音看到聚餐視頻后,還一直反問小陳:“你是我好友?”令小陳哭笑不得,鐵證如山,司機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表示非常后悔。隨后民警將其帶回大隊,依法進行處罰。
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莫心存僥幸,喝酒勿開車。
(素材來源:@湘西交警 編輯: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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