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將朋友抵押在自己這里的車輛轉賣,被抓時竟然還用冒充身份來個“魚目混珠”,企圖蒙混過關。
近日,家住奉賢區(qū)的市民尚先生來到奉賢公安分局平安派出所報警稱,其向朋友張某購買了一輛二手轎車,支付38000元人民幣后既沒有收到轎車交付,也聯系不上張某,微信、電話全部都被“拉黑”,遂覺被騙。
接到報案后,平安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發(fā)現張某自稱擁有的轎車并不在其名下,而是屬于另一男子李先生名下。
民警找到李先生求證,原來,李先生因為欠了張某錢款,將車輛暫時抵押在張某處。張某在車主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車輛轉賣,民警隨即實施抓捕。當民警在張某住處找到其人時,眼前該名外貌與張某十分符合的男子卻矢口否認自己身份,且極為自信地拿出了一張姓名為“代杰”的身份證,稱自己是代杰而非張某。但民警核查發(fā)現身份證上的照片與本人嚴重不符,遂將該男子傳喚。
假冒的身份終究經不起查證,民警很快就查清該男子就是張某。原來,張某一時貪念,將抵押在自己這的車輛轉賣給尚先生,但卻無法辦理交付手續(xù),便選擇在拿了錢款后選擇直接“消失”,直至東窗事發(fā)。而這張名為“代杰”的身份證只是其在偶然間于路邊拾得,為逃避打擊,拿出來企圖蒙混過關。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民警也幫尚先生追回了被騙的38000元人民幣。而張某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也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與他人產生金錢交易時一定要保持警惕,仔細核對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再進行交易,即使是熟人也不能掉以輕心!同時,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等均應自己本人保管使用,也請市民在撿到他人證件時及時交由公安機關物歸原主。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姜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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