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相信這句口號很多人都聽過。其實,開車還有很多事不能做,比方玩手機。最近,湖州交警在處理一起嚴重的單方面事故時發(fā)現(xiàn),事故起因就是由駕駛員玩手機造成的。
2018年12月23號凌晨,董某駕駛一輛浙D牌照的小型轎車在王母山路發(fā)生一起自撞事故。車頭和路邊的路燈發(fā)生了劇烈的碰撞,損失嚴重。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首先對駕駛員進行了酒精呼吸測試,排除了他酒駕的嫌疑。但是民警發(fā)現(xiàn)駕駛員沒有采取任何制動,隨后民警調(diào)取了他車內(nèi)的行車記錄儀視頻。
果然,民警在記錄儀中找到了駕駛員撞車的原因,時間顯示12月23號零點45分開始,視頻畫面的左上角正巧投射了駕駛員的手機界面,到撞車的零點48分,手機上一直在播放各種抖音小視頻。
這輛白色現(xiàn)代是董某兩個月前購買,在被認定分心駕駛后,事故造成車損和路燈賠償共計5萬元左右的損失,都將由他自己承擔。
民警提醒:分心駕駛會對駕駛員造成判斷上的影響,無法正確判斷道路上的狀況。另外,也提醒各位駕駛員在駕車時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
(來源:湖州臺 記者:孟可吟 攝像:黃晨 編輯: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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