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乘客董先生在上海地鐵2號線龍陽路站站臺等候朋友時,因為帶著藍牙耳機,聽著手機里播放的音樂,特別適宜,就在座椅上打起來盹兒。然而等他清醒過來時,拿在手上的手機卻不見了蹤跡,他四處翻找也沒找著,最后只能求助車站民警幫忙。
民警第一時間調取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xiàn)當天中午12點左右,董先生坐在站臺的椅子上,頭往下低垂,瞇著眼睛正在打盹兒。此時,他手中的手機已經(jīng)掉落在地上,董先生卻絲毫沒有察覺。
經(jīng)過查看大量的監(jiān)控視頻,民警們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大概是一個六十歲以上的老人,喜歡在地鐵站內的垃圾桶里撿拾塑料瓶子。當天他正好經(jīng)過被害人身邊,看到被害人腳底下有一部手機就臨時起意。趁著被害人在睡覺沒注意,嫌疑人彎腰撿起手機,迅速逃離現(xiàn)場。
民警通過研判。認定嫌疑人喜歡在人多的站內撿拾空瓶,民警隨后伏擊在地鐵2號線世紀大道站。果不其然,第二天中午,這個犯罪嫌疑人就出現(xiàn)了,民警將他當場抓獲。
到案后嫌疑人蔣某卻認為,自己只是在地上撿拾了一個手機,并沒有從被害人手中或者口袋里偷走。據(jù)悉,在公共場合內,只要伸手能夠夠到的地方,都屬于可控范圍。一旦有嫌疑人在可控范圍內起貪念之心,就屬于扒竊行為。
(素材來源:浦東臺 實習編輯: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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