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長興地區(qū)有一男子酒后駕車,在十字路口闖紅燈時恰巧遇上巡邏警車,男子沒有完全停下來接受民警檢查,而是繼續(xù)闖紅燈奪路而去,警車隨后攆上,并抓獲涉酒駕駛嫌疑人余某,余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月11日21時許,崇明分局長興派出所民警吳家琪駕駛警車在仁建路由北向南巡邏至漁傲路路口,正待綠燈行駛時,一輛白色私家車從漁傲路上由西向東闖紅燈橫向行駛過來。私家車見有警車,先是將車停在路中央,看到警車靠上來,猶豫3秒后不顧警車呼叫以及來往車輛,加速直接選擇闖紅燈開溜。
事有蹊蹺,民警駕車緊隨其后,十分鐘后在安全路域伺機將該車輛攔停。吳家琪立即下車控制駕駛員,發(fā)現(xiàn)其渾身酒氣,走路搖晃,遂對駕駛員余某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驗,當場測得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8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醒酒后,余某對醉酒駕車闖紅燈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jù)交代,余某當晚聚會喝酒后,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因酒后反應(yīng)遲鈍,開車至仁建路漁傲路路口時發(fā)現(xiàn)闖了紅燈,同時看到橫向還開來一輛警車,余某頓感害怕,先是停車,再是繼續(xù)闖紅燈逃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要牢記并嚴肅做到“喝酒不開車”,聚會聚餐時要時刻提醒朋友珍愛生命,及時制止酒后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共同抵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吳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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