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河南省鶴壁市公安局再次通報“瓜農抓賊倒賠300”事件。
通報稱宋某偷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盜竊行為,對其行政拘留3日;龐某制止違法侵害行為,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執(zhí)法過錯,對相關民警采取停止執(zhí)行職務措施,并依紀依規(guī)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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