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趙女士告訴記者,8月30日晚上吃完晚飯后,她帶著一歲多的孩子去浦航路某超市購物,回到家中后,趙女士突然發(fā)現(xiàn)原本戴在寶寶腳上的金鏈子不見了。
趙女士:“在超市自動扶梯上的時候,感覺有一個女的在我們右后方,擠得很緊很緊,可能是在那一瞬間被拿(偷)掉的,當(dāng)時沒有感覺,小孩子也沒有任何異樣?!?br/>
監(jiān)控顯示,當(dāng)時趙女士抱著孩子乘坐超市的自動扶梯下樓,這時有一名中年女子緊緊貼住他們母子倆,乘著人多擁擠時,這名女子飛快的用剪刀將孩子腳踝部位的一根金鏈子剪斷偷走,這時趙女士還毫無察覺。
另一段監(jiān)控顯示,市民王女士推著載有16個月大寶寶的嬰兒車來到浦航路某面包店購物,依然是這名女子,穿著黑色連衣裙跟在他們母子身后,當(dāng)王女士轉(zhuǎn)身選購面包時,視線離開了寶寶一段時間。就在這時,女子快步走到她身后,抓起孩子的胳膊,輕輕一捋便把孩子手腕上的金手鐲拿了下來,整個過程不到三秒鐘,得手后女子徑直離開了面包店。
通過對嫌疑女子的視頻追蹤,民警很快在閔行區(qū)江航南路某小區(qū)抓獲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經(jīng)查,李某有多次盜竊前科,據(jù)李某交代,這已經(jīng)不是她第一次向孩子身上的金飾品下手。
魯匯派出所民警余博:“這個李某選擇的對象一般都是沒有反抗能力大概一歲左右的嬰兒,因為這樣她得手的幾率會高一點,而且得手以后小孩是不會采取包括呼喊,或者其他反抗的行為,也方便她得手以后馬上離開現(xiàn)場?!?br/>
民警提醒,以小寶寶為作案目標(biāo)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在盜竊時因拉扯而對孩子造成傷害,因此對于年幼的寶寶,身上最好不要佩戴貴重物品。
魯匯派出所民警余博:“就希望家長在給小孩子佩戴這些東西(金銀首飾)的時候,盡量不要外露,要加強對小孩隨身財物的看管,避免財物被盜?!?br/>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盜竊罪被閔行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
(來源:閔行臺 編輯:劉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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