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食品中毒
9月2日,編導吳同學赴青浦采訪曹琳米線因添加有毒有害添加劑被查處一案。湊巧的是,這一天,吳同學感覺肚子極為不適,懷疑與早飯吃的煎餃不新鮮有關。
出入衛(wèi)生間多次后,還是堅持到看守所、檢察院、市場監(jiān)管所采訪。其中,采訪市場監(jiān)管所副所長王力的時候,額頭直冒冷汗,面色蒼白,至采訪完畢,又赴衛(wèi)生間,出所后,狂吐不止。
這典型的食品中毒癥狀,而且正好是采訪食品安全的時候。遂在同事的幫助下,到當地醫(yī)院急診吊水至深夜,多天后才得以恢復。這是小編的切膚之痛。
案例:曹琳米線
小編當天采訪的案件,涉及曹琳米線這個品牌。該品牌創(chuàng)始人曹芳,目前擁有80家加盟店,遍布全國各地。加盟費2萬,開分店15000,年續(xù)費2000,所有食材從總店進貨。曹琳米線因今年3月份被查出有毒有害食品之后,位于青浦區(qū)城中北路的總店已經關門,也有個別加盟店受到牽連,而停止營業(yè)。
那么,曹琳米線為何被查處呢,他們在食品中到底添加了什么有毒有害物質呢?
毒品:罌粟殼
罌粟是毒品海洛因和鴉片膏的原材料,罌粟殼就是罌粟干燥后的果殼,其中主要含有罌粟堿、嗎啡等成分,這些成分與毒品主要成分一樣。
曾經有人被尿檢出嗎啡呈為陽性,而被認為是吸毒而帶進公安機關,其實他只是吃了一頓火鍋而已。
罌粟殼添加到湯料里以后,會使得湯料更為鮮香,回頭客增多。因此,許多火鍋、麻辣燙、鹵菜、帶湯料的小吃中,經常會被查出。
如果長期食用添加了罌粟殼的食品,必定會產生一定的依賴性。長期食用這種食品,會出現(xiàn)發(fā)冷、出虛汗、乏力、面黃肌瘦等癥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系統(tǒng)、消化系統(tǒng)造成損害,甚至會出現(xiàn)內分泌失調等癥狀,最終上癮,具有潛在的吸食毒品的傾向。向食品內添加罌粟殼,會招攬許多"回頭客",其實利用的就是罌粟殼中毒品成分容易成癮的特征。
那么對于曹琳米線來說,是無知者無畏,還是知法犯法呢?
推責:狡辯抵不過事實
曹芳在看守所,痛哭流涕,并且謊稱一切都記不起來了。
比如問她到底有多少家加盟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后,說只有四五家,其實卷宗里就有80份加盟書的鐵證。
含有罌粟殼的調料到底用了多少?曹芳稱一共只有二十包,是一個陌生人上門來送給她試用的。事實上,她從去年年底進貨,一共拿了300包,每包500克,以120的價格買,再以200元一包的價格賣給分店,從中牟取差價。
誰提供了罌粟殼?曹芳說不認識這個人。但是司法機關經過調查,發(fā)現(xiàn)曹芳同這個人的聯(lián)系很頻繁。并且,這并不是她第一次使用罌粟殼。
原來,曹芳在2013年的時候,就因為米線湯料中含有罌粟殼的成分,被食藥監(jiān)部門查處,要求其停業(yè)整頓。但是曹芳并沒有因此吸取教訓,而是抱著僥幸的心理,繼續(xù)偷偷摸摸地使用。其目的是為了吸引更多的顧客,吸引更多的個體戶加盟,牟取更多的利益。
定罪:追究刑事責任
曹芳在明知她添加的這個食品原料,是屬于有毒有害的,仍然予以添加,并予以銷售,那么她的行為就已經構成了我們《刑法》上第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物質罪,應當以這個罪追究她刑事責任。 該罪的基礎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說她的行為造成了別人人身傷害的一些嚴重的情節(jié),就要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造成了他人死亡等特別嚴重這樣子的結果發(fā)生的話,就應當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處罰金以及沒收財產。
曹琳米線這個品牌毀在創(chuàng)始人自己的手里,不是無知者無畏,而是被利益蒙蔽了良心,知法而犯法。她被抓進去,不冤。
(編輯: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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