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馬英九被控泄密案,一審被判無罪,但今天臺灣地區(qū)高院二審宣判逆轉,改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對此,臺灣警界人士、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向馬英九建言,不要易科罰金、不要上訴,就進去關4個月,而且千萬不要學陳水扁“抖手、漏尿”,等出來后,2020年再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
馬英九被檢方起訴泄密罪,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提上訴后,馬到臺灣地區(qū)高院應訊時火力全開,痛批檢方起訴他是誣造不實的事來“打稻草人”。
今天的判決宣布后,葉毓蘭感嘆表示:“私心以為,馬英九就不要易科罰金,也不要上訴,就進去關四個月”。她認為,馬英九“經此歷練”,也可以轉大人(成長)了,2020年再參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
(編輯:安樂 實習編輯:朱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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