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南市15日深夜驚傳1歲女嬰遭17歲生母虐待致死事件,事件震驚島內(nèi)。警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受虐女童的身軀癱軟、呼吸微弱,送院搶救仍不治死亡。檢調(diào)解剖后指出,女童的頭部前后大面積顱內(nèi)出血,全身瘀傷,遭受嚴重施暴,死狀慘不忍睹。而在搜索年輕媽媽的住處后,還找出4項虐女“刑具”,分別是“愛的小手”、塑膠管、木棍和“不求人”,其中“愛的小手”已打到“斷手”,塑膠管也斷裂,木棍打到掉漆、纏上層層的膠帶固定,只有抓背用的“不求人”還完整。
據(jù)報道,由于小媽媽僅17歲,16日晚間遭移送往“少年法庭”,并裁定收容。而涉案的堂姐、堂姐夫及李姓友人,晚間遭檢方依法聲押。臺南法院審理后,認為3人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jù)及勾串犯人之虞,有羈押必要,于今晨0時30分裁定3人羈押獲準,未禁見。
1歲半女嬰慘遭生母虐死,讓島內(nèi)“人神共憤”。女嬰的奶奶表示,前媳婦離婚時信誓旦旦說要照顧好孫女,后來連要見一面都很難,只看到對方傳來一張孫女的背面照,沒想如今遭虐死。女嬰奶奶無奈邊說,媳婦當時說要帶走小孩,她還要求“可是我們要看,你要給我們看”,但之后卻一面都沒見到過孫女。
據(jù)報道,這起虐童致死案發(fā)生在15日,17歲薛姓小媽媽坦承因女嬰哭鬧,頻頻摔奶瓶拒絕喝奶,所以氣得拿抓背的“不求人”教訓,隨后女嬰哭累了睡著。晚間9點多,薛某發(fā)現(xiàn)女嬰呼吸微弱,才趕緊叫同居的李某開車送往醫(yī)院急救。女嬰到院已無呼吸和心跳,搶救后仍在晚間10點32分宣告不治。事后醫(yī)護人員發(fā)現(xiàn)女嬰身上多處淤青、挫傷,還有大大小小被美工刀割過的痕跡,懷疑是虐童案件,報警處理。
(編輯: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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