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輛黑色奔馳轎車開到余姚電大路與世南西路路口時,電動車突然上來,隨后兩車發(fā) 生碰撞,電動車駕駛員隨之倒地。第二天下午,還是這輛電動車,在同一地點,又與一輛寶馬車相撞了。
寧波余姚江南交警中隊副中隊長徐銀龍:要求寶馬駕駛員一次性賠償電動車駕駛員12000元,正當他們協(xié)議快要寫好的時候,上一起處理過這個事故的協(xié)警說,這個電動車駕駛員
你又出事故了,你傷的又是同一個手指,都是骨折了。
同一個地方接連兩起車禍,同一輛電動車,同一人傷的都是右手,而且受傷的部位也一模一樣
。這讓辦案民警覺得有些蹊蹺。
寧波余姚江南交警中隊副中隊長徐銀龍:我說你前天拿來拍的片子給我們看一下,他說片子也找不到了,
這更加引起了我們的警覺。
交警隨后將事故交由派出所處理。這名電動車駕駛員最后承認是自己故意碰瓷的。
交警提醒 ,開車上路,遭遇事故司機千萬不要選擇私了,同時,還可以選擇裝一個行車記錄儀,為自己保留證據(jù)。
(來源:浙江教科 記者:葛鳳杰 編輯:朱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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