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的謝女士向看看新聞Knews反映,她的舅舅何老伯今年73歲,膝下并無親生子女,只有一個妻子與前夫生的孩子。三十幾年來,何老伯對這個繼子是視如己出,可幾個月前,何老伯的性命卻差點斷送在繼子的手中!
在醫(yī)院的病房,看看新聞Knews記者見到了骨瘦如柴的何老伯。由于之前頭部出血嚴重,何老伯雖然意識清醒,但依然十分虛弱。原來,2月底,何老伯在家中摔倒,被送往醫(yī)院之后,繼子要求醫(yī)生不要對老伯進行救治,就這樣,老人在醫(yī)院急診室待了3天。之后,繼子便把何老伯轉入了一家護理院。而何老伯的其余親屬對此事毫不知情。原來繼子對外敷衍稱,老人出門旅游去了。
面對在護理院奄奄一息的何老伯,何老伯的妹妹一家與老伯妻子陸老太的家人在和護理院溝通之后,將何老伯再次送進了醫(yī)院。在醫(yī)生的建議下,老人接受了腦部手術。而在老人住院期間,謝女士了解到,繼子已經(jīng)將自己的親生母親陸老太也送進了養(yǎng)老院,不讓其他任何人探視。之后,又把何老伯與母親原來所居住的房子給清空了。不僅更換了門鎖,還把老人所有的物品都扔了出來。而何老伯的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等私人物品,也被繼子控制。
然而,當看看新聞Knews記者撥通了繼子朱先生的電話核實情況,并要求當面采訪時,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為了幫助何老伯解決眼前的困境,謝女士先帶老人補辦了各種私人證件。
律師告訴謝女士母女,按照《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老人可以在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之時,通過協(xié)商或者書面的形式確定自己未來的監(jiān)護人。除了公證之外,張律師還建議何老伯之后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向法院要求分割他和繼子共有的房產(chǎn),以此來維持自己晚年生活的開銷。在聽取了張律師的建議之后,何老伯也表示,自愿去公證處做意定監(jiān)護的公證。
5月11日,何老伯和謝女士一家來到了公證處,這一次,何老伯已經(jīng)可以自己下地行走了。而由于另外一名他希望指定的監(jiān)護人并不愿意擔此重任,因此沒有出現(xiàn)在公證處。在公證員為何老伯與謝女士再次宣讀完各自的權利和職責之后,兩人在意定監(jiān)護協(xié)議上簽了字。據(jù)悉,目前謝女士已經(jīng)替老人向閔行區(qū)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希望能對舅舅何老伯和繼子共同擁有的那套房產(chǎn)進行確權析產(chǎn),以此來保障老人能安享晚年。
(看看新聞Knews記者:俞欣怡 編輯:祝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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