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傍晚六點鐘,家住南通通州的唐先生,在電話中和在南京打工的妹妹吵了起來,原因是妹妹覺得自家的孩子被哥哥家的孩子欺負了。唐先生說:“她的孩子和我的孩子打架,就為了這一點,說我沒管教好孩子怎樣的?!?/p>
于是,唐先生拿起家里拔火罐用的酒精瓶子往身上澆,妻子朱女士反復(fù)勸阻,但是火勢迅猛,一下子引燃了朱女士的連衣裙。大火引燃客廳, 衣物、家具全都燒了起來,小區(qū)保安聞訊后立刻趕到現(xiàn)場,將大火撲滅。
唐先生手腳燒傷,傷勢不重。但是妻子全身27%燒傷面積,立刻被送往通大附院燒傷科醫(yī)治。
事發(fā)后,唐先生陷入深深的懺悔之中。一時沖動,讓妻子陷入病痛,幸福的家庭陷入困境。唐先生在工地上做電焊工,妻子開了個小理發(fā)店,已經(jīng)花去15萬的醫(yī)藥費,預(yù)期總費用將達50萬元。“她為了救我 ,我真的感到很后悔,我希望好心人能救救她,無論什么,我愿意承擔一切后果。”
(來源:南通新聞 編輯: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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