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江西省贛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蓉江新區(qū)大隊民警在新時代大道贛南師專附小路段設卡開展酒駕整治行動,發(fā)現(xiàn)一輛車子突然??吭谳o道上,駕駛員下車后撒腿就跑,車內至剩下兩個孩子。
民警隨后問車內孩子他們父親是否喝酒了,兩個孩子都說沒有。
贛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蓉江新區(qū)大隊民警魏陽峰說:“我們趕到車旁,發(fā)現(xiàn)車內只留有兩個小孩子,駕駛員已經逃走,被我們的同事當場抓獲,我們將其帶至酒駕查處現(xiàn)場,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發(fā)現(xiàn)其酒精含量為每100毫升血液有30毫克酒精,達到了飲酒駕駛標準?!?br/>
經民警進一步核實,駕駛員郭某于2019年3月9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部門行政處罰,2019年9月27日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已被交警部門吊銷。當天晚上,郭某屬于第三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抓。
贛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蓉江新區(qū)大隊民警魏陽峰說:“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和99條的規(guī)定,郭某將因無證駕駛機動車,和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款并處拘留。”
交警提醒,酒后駕車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害人又害己,希望廣大駕駛員牢記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自覺杜絕酒后駕車違法行為。
(素材來源:贛州新聞綜合頻道 實習編輯:陸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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