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張女士向看看新聞knews投訴,說她在滬星路上的歐萌汽車銷售公司看中了一輛保時捷SUV小客車。銷售人員說,這是輛內(nèi)部員工購買的試駕車,要一年后才能過戶,所以價格非常便宜。
于是,張女士便和對方簽訂了二手車購買協(xié)議,并支付了車輛的全款57萬元??芍?,張女士無意中發(fā)現(xiàn),她買的是一輛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中的受損車,銷售時居然隱瞞如此重大的信息,這讓張女士非常不滿。接到投訴,Knews記者吳浩亮展開了調(diào)查。
張女士說,她在網(wǎng)上看到歐萌汽車銷售的保時捷邁凱SUV小客車非常便宜,于是就來到滬星路上的歐萌汽車洽談。對方說,他們銷售的這輛保時捷是一款試乘試駕車。2017年3月份,外高橋保時捷中心的員工李先生買下了這輛車。由于保時捷公司規(guī)定,試乘試駕車一年內(nèi)不能過戶,所以李先生先將這輛帶牌照車賣給了歐萌汽車,再由歐萌方面售賣給他人。要買的話,該車的牌照、行駛證等現(xiàn)在依舊是李先生的,要一年后才能過戶。
投訴人張女士:“(銷售人員說)是4S店出來的一輛車,是以給內(nèi)部員工福利的情況,出來的這樣一輛車子。他等于車輛購置稅給你免了,因為是他試駕車已經(jīng)是上好牌的車子?!?br/>
張女士看到車輛的成色的確很新,才開了100公里左右。而且,二手車購買協(xié)議上寫得清清楚楚:該車沒有發(fā)生過交通事故,沒有涉及經(jīng)濟糾紛,沒有抵押,車架號、發(fā)動機號沒有改動,否則,買方可以得到全額退款。于是,張女士就付了57萬元的全款。
投訴人張女士:“付完全款后,他把隨車的一些資料給了我,我們開開心心提了車回家了,開了幾個月之后,我也是無意中發(fā)現(xiàn),車子隨車一張檢驗報告單上,在檢驗報告單下側(cè),有一行很小的字,確實不太醒目,不仔細看看不出來的,我仔細看了一下,上面寫的是該車是在天津港爆炸案的時候,停在港口的,這車做過油漆,空調(diào)濾清器之類的更換。”
銷售時居然隱匿如此重大的信息,這讓張女士非常不滿。
張女士 投訴人:“買的時候他跟我說,這車是全新的新款,等于是2017款,其實這車2015年就已經(jīng)停在港口上了,不存在2017款,而且我買車時候只想到有沒有出交通事故,更不可能想這車是否停在天津港爆炸的港口上,我覺得他有點故意隱瞞。”
此后,張女士還發(fā)現(xiàn),完稅證明上寫著該車的原始發(fā)票價格僅33萬不到,也就是說,自己多花了24萬,到手的卻是輛"事故"車。于是,張女士要求退車,對方起初一口答應(yīng),但在實際洽談的時候又改了口。
張女士表示:“我買的時候57萬,他說我退給你50萬,那我說一個是你隱瞞了這個情況,第二哪怕我這是新車,我開下來半年都不到,哪有7萬折舊費那么高。”
隨后,記者和張女士一起來到歐萌汽車銷售公司,銷售人員和管理人員都拒絕接受采訪,但在私下交談中表示,他們也不知道這是事故車。
可是,歐萌汽車不肯透漏具體名字的劉姓負責人在之后的電話中表示,銷售時,他們已經(jīng)將相關(guān)情況告訴了張女士。
據(jù)張女士說,目前該車的發(fā)票等材料依舊扣押在外高橋保時捷中心。為此,記者來到外高橋保時捷中心詢問,保時捷中心的公關(guān)負責人表示,該車是由保時捷總公司賣給李先生的,李先生已經(jīng)離職,他們需要調(diào)查后再給記者回復(fù)。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浩亮 徐浩 編輯:胡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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