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經(jīng)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假藥、劣藥、藥價高、藥品短缺等突出問題,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體現(xiàn)了最嚴謹?shù)臉?biāo)準(zhǔn)、最嚴格的監(jiān)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zé)“四個最嚴”精神,進一步健全了覆蓋藥品研制、生產(chǎn)、經(jīng)營、使用全過程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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