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不僅低碳環(huán)保還經濟便捷,是廣大市民朋友近距離出行的首選交通工具。然而,有些車主忽視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從而導致電動自行車自燃事故偶有發(fā)生。近日,金山區(qū)山陽鎮(zhèn)就發(fā)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自燃事故,所幸民警及時趕到現(xiàn)場,將火勢有效控制,最終配合消防員,合力將火撲滅。
9月19日10時13分許,金山公安分局山陽派出所民警周宇潤正在龍皓路附近開展車巡時,察覺到距離警車后方50米處的萬達商場地下車庫入口處濃煙滾滾,其立即驅車趕往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系一輛電動自行車倒在非機動車道、發(fā)生自燃所致,現(xiàn)場火焰升騰、煙霧彌漫。民警立即將該情況上報綜合室指揮室,并通知消防到場。在等待過程中,民警緊急疏散圍觀的群眾,隨后立即從警車后備箱取出車載滅火器,開展先期滅火工作。由于電動車電池爆燃,火勢一下子難以得到有效控制。民警周宇潤又接過商場工作人員遞來的2個滅火器,繼續(xù)滅火操作,使用完3個滅火器,雖然火勢減小,但仍有火焰竄出。幸好這時,支援民警李丹、沈陽趕到現(xiàn)場,并安排群防群治力量在火災事故后方駐守,提醒過路的群眾從廣場的內道繞路而行。緊接著,民警李丹又從萬達聯(lián)勤工作站取出2個滅火器,將滅火器噴射口對準火焰根部,配合民警周宇潤順利將火勢控制。隨后,消防隊員趕到現(xiàn)場,雙方配合下將剩余明火完全撲滅。由于民警與消防部門處置得當,除了電動自行車被燒毀外,火勢未造任何人員受傷。
經了解,涉事車主王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龍皓路上由東往西行駛,行至停車場入口處時,突然聽到電動車發(fā)出一聲爆響,隨后車輛發(fā)生冒煙自燃,因下車及時,未受傷。車主也稱車輛系專賣店購買,從未有改裝電瓶等情況。據(jù)消防部門初步調查,該電瓶車系因電氣線路故障導致自燃。
警方提示:夏末初秋溫度高濕度大,長時間將電動自行車暴露在室外,容易引起電池短路。廣大群眾也不要私自改裝電池、線路、限速裝置,要加強日常保養(yǎng),定期檢查電動自行車線路絕緣層是否存在老化開裂現(xiàn)象,避免線路超負荷工作,從而引發(fā)火災。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趙祎韞 通訊員:姜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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