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lián)社報道,當?shù)貢r間8月13日上午,韓國三星掌門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獲假釋出獄。從今年二審重審判決后,李在镕已被羈押207天。由于此次是假釋而非特赦,他被釋放后仍無法返回三星經營崗位。
今年1月,李在镕因行賄案獲刑2年6個月,當庭被捕。法院認定,李在镕向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行賄86.8億韓元(約合5100萬元人民幣),以換取政府支持他繼承三星集團經營權。
8月9日,韓國法務部宣布,在綜合考慮全球經濟、國家信用風險等各項條件后,決定假釋李在镕。
韓媒稱,截至7月底,加上李在镕此前已服刑期,累計已經達60%,期間還被監(jiān)獄評為“模范囚犯”。根據法律,在刑滿之前,獲假釋人員需接受保護觀察,李在镕在刑期結束后5年內不得就業(yè),因此其不能立即參與經營。
(編輯: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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