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在民法典中有一個原則,叫做照顧無過錯方,這個怎么理解?
左士萍律師解釋,以前我們好像也覺得當(dāng)然是應(yīng)該照顧沒有過錯的一方,這次民法典把無過錯方多分配的原則,明確在法條里,就變成是一個有法可依的情況。在舉證方面,現(xiàn)在的難度和以前應(yīng)該是沒有沒有太大的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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