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蘭溪的一位藍先生反映,他說,因為小區(qū)里的違章建筑,導致自己四歲的兒子墜落死亡,現(xiàn)在,他要為兒子討個說法。
位于蘭溪信鳳佳苑4樓的這套房子,藍先生剛剛裝修好一年多,但是,一場事故后,一家人便很少住在這里。用他的話來說,家里沒有了溫馨,只剩下痛苦。
事情發(fā)生在今年的1月20號,當時,藍先生的妻子帶著四歲大的兒子在家里。后來,大女兒的培訓班要下課了,而兒子卻睡著了。藍先生的妻子決定,把兒子一個人留在家里,她去接女兒。
藍先生說,妻子出門十幾分鐘后,他四歲的兒子醒了過來,從客廳的陽臺爬出了窗戶,不幸從四樓墜落身亡。
一家人痛不欲生。發(fā)生這樣的悲劇,藍先生承認,是他們當家長的太疏忽,不該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家里。但是,他認為,如果不是樓下的違章建筑,兒子也不會遭遇這樣的不幸。
藍先生住在4樓,他家客廳陽臺下面,原本是一個走廊過道,現(xiàn)在搭建了一個陽光雨棚。藍先生表示,如果沒有這個雨棚,孩子即便墜樓,也是墜到3樓過道,不至于失去性命?,F(xiàn)在雨棚一搭建,孩子直接墜到了一樓。那么,樓下的這個陽光雨棚,到底是不是違章建筑呢?
三樓住戶江女士表示,樓上住戶家的孩子墜落,怪到他們頭上毫無依據(jù)。這個陽光雨棚,確實是她購買房子后搭建的,但是,整個蘭溪信鳳佳苑到處都是這樣搭建,她覺得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而且,當初她買這套房子,開發(fā)商就跟她表示過,可以搭建陽光雨棚,這個不算是違章建筑。
在現(xiàn)場我們也看到,整個蘭溪信鳳佳苑,不少三樓業(yè)主都搭建了相同類型的陽光雨棚。這真的是開發(fā)商允許的嗎?為了核實情況,我們隨后找到了信鳳佳苑的開發(fā)商,蘭溪游活房產(chǎn)。
開發(fā)商方面表示,陽光雨棚肯定是不允許的,他們也阻止過,但是沒能成功,有一家這樣搭上去,后續(xù)就更加沒辦法管理了。
開發(fā)商確認,陽光雨棚是違章搭建。對此,藍先生說,兒子出事后,他就向蘭溪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反映了這個違章情況,可至今也沒得到一個明確的說法,更不要談事后的處理。為此,我們找到了轄區(qū)內的蘭溪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游埠中隊。
但是,執(zhí)法局方面表示,目前他們不能明確答復我們,陽光雨棚是否屬于違章建筑,接下來還需要了解情況。 確實,事情需要調查,才能給出結論。然而,這個事情早在八個月前,藍先生便已經(jīng)反映過,真的需要這么長時間進行調查嗎?
對此,執(zhí)法局中隊長稱自己是剛調過來的,并承諾,這周內會給藍先生一個書面答復。藍先生表示,一旦有了執(zhí)法部門的書面結論,他會考慮起訴三樓業(yè)主,為兒子的意外死亡討一個說法。
(來源:浙江科教 編輯:余寒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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