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出行,尤其是乘坐自動扶梯時,不少人都有低頭看手機的習慣。靜安法院日前就審理了一起相關案件,一名中學生在乘坐電梯時,低頭看手機,隨身攜帶的拉桿箱滑落致他人受傷。帶大件行李卻選擇乘坐自動扶梯、期間還看手機,這名學生和其監(jiān)護人將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來看法官的解讀。
公共視頻顯示,2020年9月,15歲的中學生小李帶著拉桿箱,乘坐地鐵站內(nèi)的自動上行扶梯。由于小李雙手拿著手機低頭看,沒有拉好拉桿箱,一不留神,拉桿箱就從自動扶梯上端快速滑落,砸中了剛踏上自動扶梯的沈阿婆,摔倒的沈阿婆被送醫(yī)救治,經(jīng)診斷為頭骨開裂、寰椎骨折。
之后,沈阿婆向靜安法院起訴,要求小李及其監(jiān)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小李乘自動扶梯時低頭看手機,未拉住拉桿箱導致箱子滑落砸傷他人,15歲的小李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對拉桿箱滑落致人損害后果的發(fā)生,具有預見的可能,因此小李存在過錯。
靜安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法官李海有解讀,攜帶大件行李的乘客應當主動選擇無障礙電梯,為了方便而選擇自動扶梯,無疑會增加其他乘客的風險,此時攜帶大件行李的乘客更應該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大件行李的安全。
庭審中,小李及其父母辯稱,事發(fā)時,沈阿婆頭向右看,沒注意到拉桿箱墜落,理應減輕小李的賠償責任。對此,法院認為,從行李箱滑落到砸到沈阿婆僅三秒時間,且拉桿箱的拉桿是拉起狀態(tài),滑落時,占據(jù)了整個扶梯的橫向空間,因此沈阿婆沒時間也沒空間避讓。因此,法院認為,小李構成侵權,應當對沈阿婆的損害后果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判決小李及其監(jiān)護人賠償沈阿婆全部損失2萬6千余元。
法官提示,搭乘自動扶梯,應保持注意力集中,如因看手機導致他人或者自身傷害,都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李海有法官進一步解讀,乘客在搭乘自動扶梯時看手機是一種過失行為,如因此導致他人人身或財產(chǎn)權利遭受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如因看手機導致自身遭受損害,那么,在電梯產(chǎn)品沒有質(zhì)量問題、公共場所經(jīng)營管理者又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情況下,看手機者應自行承擔損害后果。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張幗霞 馮家琳 編輯: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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