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guān)注的攜程親子園虐童案經(jīng)過一年的風(fēng)波,今天下午兩點,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鄭某、梁某等八人因犯虐待被看護人罪,被追究刑事責(zé)任。
判決內(nèi)容如下:
一、被告人鄭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二、被告人梁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三、被告人吳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四、被告人廖某霞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五、被告人唐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六、被告人周某蘭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七、被告人沈某霞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八、被告人嵇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一年。
九、禁止被告人鄭某、梁某、唐某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nèi)從事看護工作,禁止被告人吳某、廖某霞、周某蘭、沈某霞、嵇某在緩刑考驗期內(nèi)從事看護工作。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鄭某系攜程親子園實際負責(zé)人,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系攜程親子園云朵班、彩虹班老師、保育員。2017年8月至11月案發(fā),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在看護云朵班、彩虹班幼兒期間,采用以芥末涂抹或讓幼兒聞嗅、持芥末恐嚇、噴灑液體等方式進行管教,且有推搡、拉扯、拍打幼兒行為。
2017年8月底,鄭某明知云朵班、彩虹班工作人員對幼兒使用芥末,不僅不予制止,還多次要求對幼兒“做規(guī)矩”,并提醒注意回避監(jiān)控。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對看護的幼兒進行虐待,情節(jié)惡劣,被告人鄭某作為負責(zé)人,明知工作人員有虐待行為而默許、縱容,八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gòu)成虐待被看護人罪。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海平 編輯: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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