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警方抓獲了一名一個月之內兩次偷盜的男子,該男子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找了個荒唐理由。
近日,永康市公安局經濟開發(fā)區(qū)派出所接到群眾李女士報警稱,她放在溪碧山某出租屋房門口的紫色電瓶車被偷。接到報警后,民警查看出租屋附近監(jiān)控,發(fā)現23號下午2點半左右,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騎著李女士的電動車從出租屋方向駛出。
通過監(jiān)控視頻辨認,民警發(fā)現該男子是剛被釋放不久的貴州人羅某,20歲。前些天,他因為在網吧偷盜手機剛被行政拘留過7日。
接警三個多小時后,民警抓獲了正在溪碧山一草叢里睡覺的羅某,并在他的旁邊發(fā)現被盜電動車。再一次被抓的羅某,竟為自己的偷盜行為找了個荒唐理由:身份證掉在派出所了,想偷輛電瓶車來找去派出所的路。
目前,羅某已經依法被行政拘留14日。
(素材來源:金華臺 編輯: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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