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浙江經(jīng)視新聞記者在杭州良渚派出所蹲點的時候,一名男子打電話報警稱,他是開挖機的,被叫到工地干活后,對方老板連出車費都不給他,怎么回事呢?
報警的是一名挖機司機,叫小馬。今天他經(jīng)人介紹來到這個工地吊鋼材。但因為前期沒有溝通好具體事宜,到了工地之后才發(fā)現(xiàn),自己所開的挖機不能按照工地的要求進行工作。
小馬說,挖機出場費是800元,工作一小時一般是260元到280元之間,他干了40分鐘。他的訴求就是給他結(jié)算這出場費和40分鐘的務工費。但是工地方不樂意。
工地負責人:“因為是你自己做不了,你自己向我們工地匯報做不了,并不是我們不讓你做。因為我們同樣的挖機已經(jīng)做了兩天了,他主要是覺得這個鋼材分量重,他的底盤磨損會比較大。他的想法是用兩塊吊。那我們作為工地來說,效率是不是降低了。你本身一個小時就能完成的事,現(xiàn)在要兩個小時都不夠,還要把那個鋼板整件拆開,然后分成兩片兩回吊。那這個效率是更加低了。”
工地方的話得到了前挖機工作人員老吳的認同,老吳之前就是開著和小馬一個型號的挖機吊了兩天的鋼材。
隨后,工地方表示愿意給小馬結(jié)400元工資,但小馬死活不同意。最后雙方前往勞動保障部門做進一步協(xié)商。
(來源:浙江經(jīng)視新聞記者 實習編輯:連逸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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