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沒有第一時間想著去處理事故。事后為了逃避處罰又輕信他人,結果被騙了10余萬。日前,東陽市南市派出所就辦理了這樣的一起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潘某被依法刑拘。
2020年11月23號晚,在東工作的磐安籍女士傅某和男友在外聚餐后,傅女士的男友酒后駕車,在東陽人民醫(yī)院邊上的一個停車場跟八九輛車相撞,相撞之后逃逸了。
發(fā)生碰撞事故后,傅女士沒有想著合法合規(guī)地去處理事件,而是想走偏門跑關系,把事情壓下來,于是,傅女士找到朋友潘某。2020年11月24號到11月27號之間,潘某先后以跑關系送禮等名義向姓傅的女士詐騙8筆,共計10萬7千元錢。
錢花了10余萬,可傅女士的男友還是受到了法律應有的處罰。在詢問潘某無果后,傅女士察覺自己被騙,于2021年2月20號報了案。在傅女士報案后,犯罪嫌疑人潘某主動投案,并對自己的詐騙行為供認不諱,當前,潘某因詐騙罪被依法刑拘。
東陽市公安局南市派出所刑偵中隊中隊長陳鋒表示,任何形式的跑關系送禮公安機關肯定是拒接的,不存在跑關系之后就可以逃避處罰,減輕處罰。另外一點要提醒市民,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包括其他一些事情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去反映情況。
(素材來源:金華臺 實習編輯:劉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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