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上11點27分,湖南一男子借酒消愁酒后駕車上了高速,沒想到剛出收費站就被高速交警查獲,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合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7月9日晚上11點27分,省高警局張家界支隊桑植大隊民警,在G5515張南高速公路桑植東收費站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黑色越野車車載音響的音量特別大,駕駛?cè)说纳袂橐埠懿蛔匀?,民警立即攔下車輛進行檢查。
民警要求駕駛?cè)私邮軝z查時,駕駛?cè)藚s坐在車內(nèi)無動于衷,在民警的多次警告下駕駛?cè)瞬挪磺樵傅叵萝嚒?/p>
經(jīng)過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cè)梭w內(nèi)的酒精含量為29.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cè)诵諒垼瑴?zhǔn)駕車型為C1D。據(jù)張某介紹,他兒子最近參加了一場考試,發(fā)揮有些失常,他因此有些心煩意亂,晚餐時喝了一罐500ml裝的啤酒就從張家界返回桑植,出發(fā)時車輛時由沒飲酒的朋友駕駛的,朋友到家后車上只有他一人,便硬著頭皮開車上了高速,沒想到下高速就被民警查獲。最終,張某因?qū)嵤╋嬀坪篑{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合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素材來源:湖南都市頻道 實習(xí)編輯:鐘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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