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名年輕男子開車時差點撞上一名深夜闖紅燈的老人,沒想到年輕男子在阻止了他闖紅燈的行為后,老人突然掏出打火機往他臉上燒,造成他臉部燙傷。6號,首爾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判處老人入獄1年半,緩刑3年。
據(jù)報道,事發(fā)在去年2月。當時,71歲的林姓老人闖紅燈通過一個四車道馬路,一名20多歲的年輕男子駕車經(jīng)過差點撞上了他。這名老人闖紅燈的行為被阻止后,疑似惱羞成怒,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燒傷男子的手部和臉部。此后,他被指控犯有傷害罪。
在一二審中,老人辯稱是年輕男子先攻擊他,他才會反擊,屬于正當防衛(wèi)。法院則指出,被告老人明顯比受害人的攻擊性強,不屬于自衛(wèi)。老人以暴行傷害受害者一事不僅違法傷害他人,甚至可能還會引起其他車輛的大型事故。
對于一二審判決老人不服,上訴到首爾高等法院。首爾高等法院在判決時指出,老人深夜闖紅燈,受害者受到驚嚇而抗議,老人便抓住他的頭狂甩,再用打火機傷人。受害者為了防止老人逃走,才抓住他的衣服、大聲喊叫,并且老人的攻擊明顯更為強烈。
此案曝光以后立刻引起外界關(guān)注,大批韓國網(wǎng)友紛紛表示對這名老人的不滿。有人表示,"應(yīng)該廢除緩刑"。還有人說,"一堆老人闖紅燈過馬路,別害到無辜的駕駛者。"
(編輯:陳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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