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下各類企業(yè)在公司內(nèi)部設置獎懲制度來激勵員工工作熱情,是一件比較普遍的做法。但你有想過獎懲制度里有些懲罰條款,可能讓你倒貼工資嗎?
日前,貴州貴陽呂女士去當?shù)匾患页鮿?chuàng)型公司試崗,第1天就發(fā)現(xiàn)該公司現(xiàn)行獎懲制度中有多條罰款制度,這讓呂女士覺得十分不合理。
一系列懲罰制度中包括不接董事長、總經(jīng)理電話1次或超過1小時不回復,發(fā)現(xiàn)1次罰款10000元,當天罰金未到賬的雙倍罰款及下班后椅子沒有推回原位扣10元等。
呂女士表示,自己應聘的是人力資源崗位,試用期工資為每月6000元左右,但是如果不小心犯錯,反而有倒貼工資的風險,感覺像是公司在掙自己的錢。
律師對此表示,這樣的獎懲制度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
上海市總工會法律顧問李華平表示:“我們國家的法律并沒有賦予用人單位擁有對勞動者任意進行罰款的權力。該公司以罰款的名義,實際上做的是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所以這種情況明顯違反法律規(guī)定。另外從合理性上講,如果員工確實沒有及時接聽電話的話,作為單位也應該是通過批評教育的方式幫助其改正,而不是以罰款的手段去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p>
(實習編輯:張徐?。?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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