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發(fā)生的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被申請注冊商標事宜,中國奧委會今天發(fā)布鄭重提示,如未獲得運動員本人或未成年運動員監(jiān)護人授權,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有這些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注冊申請。運動員及未成年運動員監(jiān)護人有依法追究相關侵權行為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實習編輯:楊湄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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