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官田區(qū)一名67歲陳姓男子,日前才因家暴遭法院頒令,禁止其接近妻兒,未料,今日(19日)凌晨3點,他竟到妻兒住處在前后門縱火,所幸妻子和兩名女兒都及時逃出,但兩名女兒為滅火,腿部輕微燒灼傷。當(dāng)?shù)鼐缴栽缫汛蛾愊?,目前正厘清案發(fā)原因。
島內(nèi)消防局凌晨獲報出動13車30人灌救,雖然十多分鐘就控制火勢,但因平房前后方全面燃燒,狀況有點異常,詢問婦人的女兒才得知:“火是我爸爸放的”。
婦人的女兒指稱,父親先朝平房后面廚房丟疑似瓶裝汽油縱火,他們發(fā)現(xiàn)后趕緊拿沾濕棉被滅火,但沒有成功,自己的腳、腿部還被火燒灼傷,沒想到父親竟又跑到屋前縱火。
島內(nèi)警方表示,婦人一家原本租平房居住,日前遭丈夫家暴,聲請保護令,丈夫疑因不滿放火泄憤。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顧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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