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早八點,渝中區(qū)菜園壩108路公交車站前,郭大俠神奇獻功,只用了兩腿,就將公交車的車門連框子帶玻璃給踢飛了,然后一招白鶴沖天,就從公交車上飛身而下。
車門被人家給拆了,公交車駕駛員當然是著急,不把郭大俠留住,難道把自己家衛(wèi)生間門拿來替換嗎?
公交車站離菜園壩派出所不遠,接到報警后警方到場,將兩人帶到派出所問詢情況。原來,家住南坪的郭某本來準備乘車去江北上班,突然接到妻子電話,說小孩子被燙傷,正緊急送醫(yī)院,叫他也趕緊過去。他一聽就要下車轉(zhuǎn)乘,但公交車駕駛員不敢提前開門,而且很快就到站了。
公交車駕駛員:“當時他一直要求下車,但我不敢中途開車?!?br/>
郭某:“我在車上就給駕駛員說,可不可以開一下門,他說不行。”
公交車駕駛員:“前面停著輛大客車,我進不了站 怎么辦嘛,我就準備繞到前面去,相差也不過一分把鐘,恰好就是那一分鐘他冒火了,把我門踢掉了?!?br/>
在派出所經(jīng)過一番詢問,又核實了雙方身份,鑒于郭某確實是孩子受了傷,警方同意他先去醫(yī)院照看孩子,然后再回派出所接受處罰,賠償踢爛的車門。就算柔性執(zhí)法,他損失的時間也遠遠不止一分兩分了。
菜園壩派出所江警官:“雖然他這個心情我們可以理解,但他的行為發(fā)生在公共場所,發(fā)生在公交車上影響非常惡劣,這個車門損失大概五百五十塊錢,他行為非常惡劣,我們還是要根據(jù)相關法律,對他進行治安處罰。”
警方認為,如果是家長護送突發(fā)疾病的孩子趕往醫(yī)院急救,公交車也好,警方也好肯定都會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條件,提醒途經(jīng)的車輛讓行,甚至也有警車沿路鳴笛清道的時候,但這位郭某,和受傷的孩子不在一起,而只是趕去醫(yī)院照料,他這樣沖動,行為就失當了,而且沖動的結(jié)果是橫生事端,反而耽誤了行程,實在得不償失。
(編輯: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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