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追索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令被告奧斯卡·凡·奧沃雷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原告返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距今有900多年歷史,歷代供奉于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xiāng)林氏宗祠,1995年被盜后非法出口,2015年重現(xiàn),目前由一名荷蘭私人收藏家保管。這起追索案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立案,并通過國際司法協(xié)助程序,成功向荷蘭被告方送達了應訴材料。
該案經(jīng)2018年7月26日、10月12日兩次公開開庭審理,查明了案件事實。三明中院審理認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屬于集體所有的傳世文物,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的集體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三明中院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判令被告返還,也為我國通過民事司法渠道,追索流失文物開辟了新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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