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還在喝酒,晚上就自告奮勇幫朋友開車,還取消了已預(yù)約好的代駕,孰不知自己仍舊處于醉酒狀態(tài)……近日,普陀警方在例行臨檢中,就查獲了這樣一名涉嫌危險駕駛的女司機。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1月23日0時47分許,普陀公安分局東新路派出所民警在真北路真南路口設(shè)卡臨檢時,發(fā)現(xiàn)一輛灰色小轎車司機王某有酒駕嫌疑。民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后經(jīng)醫(yī)院抽血檢測、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王某麗血液乙醇含量為0.83mg/mL,屬于醉酒駕駛。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實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酒后危險駕駛機動車的犯罪事實。原來11月22日下午,王某至富平路某小區(qū)一朋友家作客。14時許,王某與另2位朋友一起喝了半瓶紅酒。11月23日凌晨,王某與幾位朋友準備回家,因為下午都喝過酒,朋友為王某叫了代駕。而王某卻盲目自信地認為酒是下午喝的,現(xiàn)在已是深夜,酒精早已散了,開車沒有問題,并將已預(yù)約好的代駕取消,自己開車回家。剛離開朋友家不久,醉酒駕駛的王某就被臨檢民警查獲,所幸在被民警查獲之前未發(fā)生交通事故。
無獨有偶,普陀公安分局中山北路派出所當(dāng)日也在中山北路光新路口設(shè)卡臨檢中查獲一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司機,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示:不少人認為酒后稍作休息,或者晚上喝酒第二天早上開車,是沒有問題的,而事實證明并非如此。普陀警方再次提醒大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后駕駛機動車嚴重威脅著交通安全,當(dāng)你拿起鑰匙發(fā)動汽車前,請想一想等你回家的家人,切莫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駕駛機動車。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毛鴻仁 編輯: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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