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1月7日,美國紐約州一名聯邦法官暫時中止了該州新槍支限制令的部分內容。根據法官命令,紐約官員不能強迫申請持槍許可證的人披露與其同住人的姓名或他們的社交媒體賬戶的名稱。
此外該法官還大幅削減了紐約州禁止持槍的“敏感場所”清單,并寫道該州不能禁止在劇院、酒吧、公園、機場和其他公共場所攜帶槍支。
此前在9月1日,美國紐約州最新控槍法案正式生效。根據新規(guī),紐約時報廣場等多處公共場所被設為禁槍區(qū),在相關區(qū)域攜帶槍支可能被視為重罪,無論是否持有許可證。
除了設立“禁槍區(qū)”,紐約州控槍新規(guī)還收緊了在公共場所以不外露方式“隱蔽攜槍”的許可標準,申請人必須完成16小時課堂培訓和兩小時實彈射擊練習,還須提供本人過去3年使用過的社交媒體賬戶信息,以便監(jiān)管部門做“性格與行為”評估,判斷申請人是否有實施暴力襲擊的傾向。
(編輯:張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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