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高院官方微博12日消息,網上傳播“趙澤偉被執(zhí)行死刑”的消息系不實消息,目前趙澤偉一案正在審理中。
此前媒體報道陜西米脂“4·27”故意殺人案兇手趙澤偉已于11日被執(zhí)行死刑。
趙澤偉因工作、生活不順而心生怨恨,自認為系米脂縣第三中學就讀初中時受同學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遂對初中同學產生報復泄憤惡念。該案致9名學生死亡。此前,陜西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刑事判決,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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