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寧波警方懸賞50萬抓兇犯
1995年12月6日凌晨,寧波市海曙區(qū)中山東路178號綠洲珠寶行發(fā)生一起持槍搶劫殺人案,該案先后與越城“1998.4.7”、諸暨“2004.1.22”、諸暨“2007.11.6”搶劫案并案偵查。2004年被公安部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在公安部、省公安廳直接組織指揮下,3月29日下午2時21分,寧波、紹興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徐某(男,1972年出生,籍貫臺州臨海市)在諸暨下坊門新村的某棋牌室內(nèi)落網(wǎng)。浙江省公安廳將于3月30日下午3時在諸暨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案件偵破的具體情況。
從昨天下午開始,很多寧波人的朋友圈里,一條重磅消息不脛而走——22年,綠洲珠寶行搶劫殺人案終于告破了!
只要是老寧波人,對這起震動全國的驚天大案就一定不陌生。
22年前持槍搶劫殺人案
寧波人從未忘卻
1995年12月6日凌晨,當時地處寧波中山東路的綠洲珠寶行發(fā)生一起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
案犯首先借助外墻電纜線和空調(diào)外掛機,爬到綠洲珠寶行六樓總機房內(nèi),再用自帶的軍用背包繩順著電梯井道下滑至一樓營業(yè)大廳。遇到兩名正在巡邏的保安后,案犯迅速將他們制服,并捆綁手腳。隨后,他用工具撬開大廳內(nèi)4只保險箱,劫走價值160余萬元的黃、白金飾品(重約11公斤),并在逃走前用手槍將兩名保安打死。
警方趕到時,現(xiàn)場遺留著一副自制消聲器、一根自制四節(jié)撬棍、一把骨柄匕首和一捆軍用背包繩、一副橡膠絕緣手套。
上世紀90年代初的寧波,珠寶店屈指可數(shù),綠洲珠寶行又開在繁華的市中心,名聲、風(fēng)頭自不必說,發(fā)生了這樣的大案,案犯又顯示出極度的兇殘與冷靜,這一切都使此案成了當時街頭巷尾最熱門的話題。
案發(fā)后,警方全力開展偵查工作,但出于技術(shù)手段等種種原因,此案久偵未破,這也成為了寧波人共同的“在喉之鯁”。
紹興諸暨連發(fā)搶劫案
警方確認是同一人所為
在綠洲珠寶行搶劫殺人案發(fā)生后,紹興又在幾年之內(nèi)先后發(fā)生三起搶劫案。
1998年4月7日晚,紹興市供銷大廈內(nèi),案犯從3樓爬進大樓,潛到二樓黃金飾品柜附近時,被值班保安發(fā)現(xiàn)。案犯用手槍打傷保安,沿原路返回三樓,沿事先預(yù)留的繩索逃跑。現(xiàn)場遺留了一頂老頭帽、一副自制消聲器和一個自制手雷。
2004年1月21日,案犯爬入諸暨市第一百貨公司3樓,在潛至2樓服飾商場附近時,被值班保安發(fā)現(xiàn),案犯用刀、槍將保安打傷后,沿原路逃跑,現(xiàn)場遺留一根六角撬棍。
2007年11月,案犯對諸暨某珠寶店搶劫時,失手,隨后逃離。該案犯此前曾多次踩點,其中一次被監(jiān)控拍下。從圖片上看,他上身穿一件黑色內(nèi)衣,外面披了件黃色外套,下穿一條淺色牛仔褲,穿黑色運動鞋。
比對四起案子作案手段、現(xiàn)場及槍彈痕跡,警方確認,寧波綠洲珠寶行搶劫殺人案與紹興三起搶劫案作案者系同一人。此人身高1.69米左右,中等偏瘦,30到42歲之間。有較強攀爬能力,能借助背包帶、繩子和電線,“飛檐走壁”。
寧波刑偵警察感嘆:
“這個案子真的不容易??!”
20多年來,人們對這名歹徒的猜測和傳說已經(jīng)很多很多,甚至從其使用的作案工具中判斷他是軍人出身,作案時的年齡在28歲以上。但根據(jù)現(xiàn)在的情況和一些消息,歹徒的出現(xiàn)與當初人們的猜測和傳說并不相同,不但年齡不是人們想的那么大,據(jù)說也不是當兵出身,而是機床工。
寧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相關(guān)負責(zé)人表示,目前寧波警方的工作組也已經(jīng)在諸暨,“這個案子真的不容易?。 彼跉庵袔в幸恍┘?。
曾經(jīng)關(guān)于嫌犯的猜想:
警方對浙江多地的案件并案調(diào)查后,據(jù)當時報道,警方認為,案犯可能擁有以下特征:
曾當過兵或是體育教師
案犯能自制槍支消聲器,會使用軍用背包帶,這說明他可能當過兵。
案犯使用護膝加工成的鞋套、運用長跳繩,這說明他可能從事文體工作,比如當過體育教師。
案犯使用的刀,刀柄為大型食肉動物骨頭所制。
職業(yè)可能跟珠寶有關(guān)
四起案件都針對珠寶,說明大盜可能與該行業(yè)有關(guān),并且有銷贓渠道。
作案地點都在寧波、紹興,說明他可能在寧波、紹興一帶,重點可能在諸暨、余姚、慈溪等地,是一個獨行大盜。
精通五金加工
案犯每次作案都準備全套作案工具,無論是否成功,都有工具遺留。
比如汽車修理專用的剝胎棒,比如還有“7”字形撬棒。還有自制的組合式撬棒,說明他精通五金加工,并且有地方、有能力打造專門的犯罪工具。
生性冷靜而殘忍
案犯間隔幾年作案一次,說明他非常耐心、冷靜。每次作案都快速進退,說明曾多次踩點。
每次他都先做好逃跑的準備,被人發(fā)現(xiàn)后,就果斷開槍、動刀。
他曾攜帶5個自制手雷,還有一個假的遙控器。說明他考慮到萬一被警方圍捕,就挾持人質(zhì)、制造群眾傷亡以趁亂逃跑。
(編輯: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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