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格魯吉亞政府關于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xié)定》將于2024年5月28日起生效。
根據(jù)協(xié)定,持有效的中國普通護照或持有效的格魯吉亞普通護照人員,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如需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停留逾30日或者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定居、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等須經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事先批準的活動,應當在入境締約另一方前申請相應簽證。協(xié)定所述免簽停留期限,除因人道主義、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由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認可的理由,不得延長。
中格兩國政府已于1994年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格魯吉亞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公民公務旅行簽證的協(xié)定》,雙方持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人員,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并停留不超過30日。
編輯: | 楊詩劼 |
責編: | 朱永斌 |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