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被判定破壞承重墻 業(yè)主:我沒敲 上家敲的
2024-09-14 18:01:29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郭南一
不久前,李女士在寶山區(qū)共富四村買了一處二手房,才裝修沒多久,大門上就被城管粘貼了告知單,說她家中存在承重墻被破壞的情況,要求立即停工。
李女士看到這張單子立馬就懵了,因為這次裝修她壓根沒有敲墻。
李女士來到物業(yè)詢問,工作人員表示,李女士家衛(wèi)生間和廚房之間的一堵墻就是承重墻,現在這堵墻被打出了一個門洞大小的窟窿,承重結構被破壞了。
李女士隨即拿出了裝修前拍攝的視頻和照片,稱這個窟窿不是她砸的,是之前就有的。
雖然覺得不是自己的責任,但李女士還是讓工人對承重墻損壞區(qū)域做了修補。重新砌墻之后,李女士滿心以為破壞承重結構這件事告一段落了,然而讓她沒想到的是,之后又出現了新的波折。
記者隨后來到了屬地城管,城管隊員介紹,他們是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fā)現李女士家可能存在承重墻被敲的情況,并出具了《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法律后果告知單》。
雖然李女士接到告知單后就自行砌墻,但城管表示,砌好的墻需要經由房屋質量監(jiān)測站進行重新檢測并出具相關報告,他們才會認可。8月22日,城管和房屋質量監(jiān)測站工作人員一起來到了李女士家實地查看。監(jiān)測站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墻壁已經被水泥覆蓋,看不到里面的結構,他們沒法出具修復認定報告。之后,工作人員介紹了修復承重墻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結構材料必須不能低于原結構的材料強度;新舊墻體的連接處,必須有拉結筋以及頂部的墻體不能斜砌,要與原結構頂緊等等。
隨后,城管向李女士正式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李女士也表示,一定會根據要求完成修復。盡管李女士已經在著手準備修復承重墻,但是她還是覺得郁悶,為什么明明不是自己砸的承重墻,現在卻要她來負責修復?
后援律師解釋,業(yè)主在知道承重墻被敲掉之后,如果沒有立即維修,而是放任這個狀態(tài)一直存在的話,就會對她鄰居的房產、財產造成現實危險,構成了民法所說的物權的妨礙,即使城管部門不提出維修的要求,業(yè)主的鄰居作為物權人,也可以要求業(yè)主進行維修。
后援律師表示,其實李女士所支付的維修費用,可以找房子的賣家追償。李女士隨后給上家打了電話,希望一起承擔修復費用,但是賣家自始至終都沒有答應承擔修復費用。面對這樣扯皮的情況,后援律師表示,可以考慮提起訴訟。
版權聲明:本文系看看新聞Knews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